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然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绿色金融是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强国“五篇大文章”之一,是支持经济和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工具。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到2030年碳达峰的总资金需求规模约25.2万亿元,年均约3.6万亿元,而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总资金需求规模约243万亿元,年均约8.1万亿元,绿色金融是填补这一资金需求的必要工具。清洁能源企业要把握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机遇,充分利用好绿色金融工具,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清洁能源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底,我国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9.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8.23%。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合计装机规模达到14.07亿千瓦,较十年前增长超10倍,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42%,风电装机连续15年、光伏发电装机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2024年,清洁能源发电量3.71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39.42%,比十年前提高了约15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从2014年的16.9%提高到2024年的28.6%,中国能源的“绿色”含量不断提升。
绿色金融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大规模低成本资金支持。在绿色金融产品中,绿色贷款是规模最大、最成熟的产品。我国绿色贷款存量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截至2024年底,余额达到36.6万亿元,其中投向清洁能源产业的资金规模为9.89万亿元,占总规模的比例达27%,仅次于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我国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二位。截至2024年底,国内市场累计发行绿色债券2669只,发行规模共计4.16万亿元。其中,2024全年,国内新上市绿色债券478只,上市规模约6800亿元,募集资金投向清洁能源领域规模超3500亿元,占比超52%。在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的碳减排贷款中,超96%流向清洁能源项目,累计支持规模超1万亿元。此外,清洁能源产业也成为了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产品重点投资领域。
对绿色金融工具的使用不足。清洁能源企业具有重资产特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清洁能源企业存在对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及产品的了解不充分、专业化能力不足的问题,未能有效地利用绿色金融工具,对信贷等融资方式依赖性较大,融资模式较为单一,企业普遍面临资产负债率偏高、偿债压力大的问题。特别是部分早期建设项目未享受到利率优惠政策,存量债务利息负担较大;分布式项目具有“小、广、杂、多”特性,存在贷款审批严格、资金成本高等融资难题。
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相比于普通融资方式,绿色金融更注重项目和融资主体的环境效益,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较高。例如,在绿色债券存续期,发行人需要每年披露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进展与环境效益情况等信息。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披露有助于降低绿色投融资信息不对称,提升绿色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在缺乏规范、统一的信息披露要求情况下,企业普遍存在对信息披露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披露规范性与完整性较差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削弱了在资本市场上的吸引力。尤其是对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是制约其获得绿色金融工具支持的重要因素。
对自身绿色价值的挖掘不充分。在“双碳”目标引导下,随着光伏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大规模接入,我国电力系统加快向清洁低碳方向发展,清洁能源将作为满足能源需求增量的主体,逐步成为电力供应和市场交易的主要成分。清洁能源的核心特征是具备突出的环境价值,但目前清洁能源企业缺乏绿色价值变现的有效途径。绿电绿证的环境溢价相对有限,碳市场仍存在碳价偏低、参与主体不多等问题,碳金融工具多数仍处于探索阶段,相关企业在业务实践上对碳金融产品创新的了解与参与较少,难以有效利用碳金融工具盘活企业拥有的绿色权益,获取低成本资金。
提高绿色金融产品认知,加强绿色金融工具的使用。一是企业各层级要强化对绿色金融的认知,深入了解绿色金融优惠政策和工具特点,综合项目特点和资金需求,因企制宜,制定最优融资方式;组织策划绿色金融专题培训,提高融资业务相关人员对政策的了解与把握;积极开展绿色金融领域专题研究,为企业融资决策提供理论支撑。二是在信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市场化债转股等多样化融资方式的使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三是积极推动债务优化,缓解分布式项目融资约束。针对未享受到利率优惠的高成本项目贷款,通过引入外部低成本新增贷款置换存量或与金融机构重新协商利率的方式,压降融资成本,缓解偿债压力;将具备融资条件的同一法人主体开发的多个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进行“打包”,联合申请贷款,一次解决多个项目融资需求的同时,分散项目风险,提高融资效率以及降低融资成本。
积极开展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一是清洁能源企业要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满足绿色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降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金融资源更加精准向清洁能源领域配置。二是对于信息披露能力缺乏的中小企业,要加强与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推动设计便捷的信息披露工具以及简化信息披露流程,降低披露成本;可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提升绿色资金获取能力。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参照国家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例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等,提高信息披露规范性;加强数智化技术运用,提高信息披露效率和质量;通过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披露信息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充分利用碳金融产品等工具,进一步挖掘绿色价值。绿电、绿证、碳市场是实现清洁能源企业绿色价值的重要市场机制,有效利用相关市场机制和创新工具,有助于进一步拓宽清洁能源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实现绿色价值。一是加强对绿证和CCER的开发。清洁能源企业可基于碳排放权、绿证等环境权益推动融资工具创新,探索“绿证贷”等环境权益融资方式。二是充分盘活碳资产。碳市场融资工具为清洁能源企业的碳资产估值和变现提供了有效途径,企业可充分利用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债券等工具,进一步挖掘碳资产的绿色价值。三是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对碳市场相关政策动态进行跟踪分析,根据企业整体配额情况制定交易策略,提高交易履约管理效率和交易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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